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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2018政府工作报告:要消除黑臭水体,危废处置能力提至100万吨以上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8-02-05浏览次数:1430

近日,福建省2018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刊发,中国水网摘取与环保内容相关的信息供读者参考:

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

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,清新福建成为样板

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。我省成为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,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居全国第二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34项已形成改革成果,其中11项在省内复制推广,投入30多亿元加大全流域生态补偿力度,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、厦门垃圾分类试点、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、环境权益交易等一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,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。

水、大气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实施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,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治理体系,全省所有的河流都有了河长。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全面整治生猪养殖污染。实施比国家更严格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,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,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从39.3万吨提高到94.1万吨,完成重金属总量控制任务。

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。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,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。全省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达95.8%。近岸海域一、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88.9%。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.2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.2个百分点。森林覆盖率65.95%,保持全国首位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96.6万亩。5个县(区)成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(区),6个设区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,创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。

今后的工作任务

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、国务院海洋督察整改意见落实,坚决守住福建的绿水青山。一是持续实施“清新水域”工程。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整治。落实河岸生态保护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、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,加快消除城市内河黑臭水体,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。制定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,进一步完善河长制、落实湖长制。二是持续实施“洁净蓝天”工程。推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,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排放控制,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,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天气。三是持续实施“清洁土壤”工程。全面实施“土十条”,推进农用地、滩涂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,划定农用地土壤类别。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,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00万吨以上,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。加强垃圾分类处置,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。四是加快建立社会共治大格局。提请修订环境保护条例,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、企业为主体、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,加强环境执法监管,加强生态司法保护,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。加强生态云平台建设,拓展“福建环境”客户端功能,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和监督环境质量,促进社会共治、全民共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