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镇污水处理遇新挑战 四大方面突破发展瓶颈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7-11-20浏览次数:1491
随着城镇化规模的扩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,我国己成为世界上污水处理规模最大的国家。在污水处理市场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一些新问题逐渐凸显。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》对行业发展有哪些指导意义呢?
21世纪以来,特别是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两个规划实施期间,我国的城镇污水处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截至目前,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92%以上的县城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,总处理能力己经突破1.7亿m3/d,年处理污水总量超过540亿m3,我国己成为世界上污水处理规模最大的国家,与美国的污水处理能力相当。
城镇污水处理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很强的公益性;污水处理又是个技术性比较强的行业,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,也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正确引导。住房城乡建设部是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行业指导部门,多年来先后出台了许多规范性文件,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不断发展。
一、新时期城镇污水处理行业面临的挑战
当前,随着城市、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的基本普及,全国约50%的人口享受着污水处理公共服务。然而,伴随污水处理的飞速发展,一些新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。
1.单位污水处理量的污染物削减效能有所降低
自2007年到2016年,十年间城镇污水处理的规模由0.77亿m3/d增长到1.77亿m3/d,增长了130%,污水处理量由178亿m3/年增长到542亿m3/年,增长了204%,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量(以化学需氧量COD计)由523万t增长到1300万t,增长了148%,COD的减排量增幅滞后于污水处理量的增幅,说明单位污水处理规模的处理效能在下降。
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降低主要有几个原因,一是污水处理厂的快速发展,管网系统仍普遍沿用原有的合流制管网甚至雨水管网,这些管网许多建设于上个世纪,甚至还有二三十年前建设的暗渠、排水沟等,年久失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,管网破损、渗漏、错接、混接现象突出,雨水、地下水渗入,甚至还存在河水倒灌现象,导致污水收集的范围越大、污水处理厂收集到的污水越“稀”;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,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减少,体现在BOD/COD的比值从2007-2011年略有增高,基本稳定在0.42左右,说明污水的可生化性趋好向稳,接近生活污水的可生化性。
2.污泥处置的矛盾日益突出
每年处理的540多亿m3水,可产生近3000万t含水率80%的污泥,目前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置的比例很低,许多地方仍主要依赖填埋处置,这又造成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的问题;临时处置的污泥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。需要强调的是,污泥是伴随着污水处理的快速发展而伴生的问题,不应视为“洪水猛兽”,而应该打通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的全链条路径,让污泥真正能变废为宝,这需要通过中央的政策引导,引起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,带动污泥处置的发展。
二、考核办法的技术要点及指导意义
2017年7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颁布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》,大幅调整了原考核办法的内容,体现了很强的针对性,在百分制中,污水处理效能、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、污泥处置3项技术内容占75分,监督管理和进步鼓励2项管理分数占25分。仔细分析技术部分的考核要求可以发现,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路径、趋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。
1.淡化污水处理率的影响
污水处理效能分为污水处理率和污染物削减效能两个部分,其中,污水处理率是指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量的比值,其中,污水排放量是依据城镇供水总量折算而来。作为一段时期以来反映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的核心指标,污水处理率曾经发挥重大作用,并写入了国家众多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划当中。但随着污水处理进入了新的阶段,污水处理率己经面临着计算方法失真、统计方法误差增大等问题,对解决当前的新矛盾、新问题的指导作用减弱。因此,修订后考核办法虽然保留了污水处理率指标,但权重明显弱化,一方面,有利于保持国家相关政策的延续性,便于为各方接受;另一方面,在当前没有更好指标替代的前提下,仍具有一定的作用,特别是对于污水处理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、中小城镇。
2.突出污染物收集效能
这一指标是针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下降而设计的,虽然指标考察的是污水处理厂进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,但实质是为了反映一个区域的污水收集效能,间接反映出污水收集管网的质量和服务水平。同时,为了避免高浓度工业废水进水城镇污水管网造成的负面影响,该指标涵盖了COD、B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5项指标,并赋予不同权重,尽可能减少由于工业废水排放引起的“虚高”。这就倒逼着各地,不能以放松对工业废水的监管降低预处理标准、盲目追求污水处理厂的“提标”等方式提高得分,而是必须将目光放在提升管网质量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、降低管网漏损等工作上来。
3.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
将以往对污水处理厂负荷率的考核,调整为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效率的考核。当前,城镇污水处理厂总体上己经消除“晒太阳”现象,部分地区甚至出现超负荷运转现象,给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维护都造成了不利影响。因此,设置负荷率的要求己经不适应当前实际,也不能适应未来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要求。考核办法设置污染物去除效率指标代替负荷率考核,有利于鼓励污水处理厂提升服务质量。具体对COD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的工艺去除率进行了考核,其中,COD去除效率须达到90%以上、氨氮去除率须达到95%以上、总氮去除率须达到60%以上、总磷去除率须达到80%以上,方能得到高分,这就产生了两方面的引导作用:一方面,鼓励各地通过完善管网提升进水浓度;另一方面,鼓励各地进一步提高处理水平、降低处理后尾水污染物浓度。